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针对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的新规则首次提出后,于7月1日始正式生效。
通过与特殊目的收购公司(以下简称“SPAC”)合并并实现上市作为一种正在兴起的融资和上市渠道,已日渐在国际资本市场(特别是美国资本市场)上受到诸多拟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青睐。然而,由于其高度结构化的交易模式、较低的信息披露要求等特点,SPAC交易也一直备受争议。
为了提高对SPAC交易的监管力度、进一步保护投资者利益,2024年1月24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以下简称“SEC”)通过了关于SPAC交易的最新监管要求(以下简称“SPAC新规”)。
SPAC新规涵盖强化信息披露,提高交易透明度,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关联交易,明确赎回期限,优化退出渠道等具体细节。
对于希望登陆美国资本市场的中国企业而言,在满足SEC提出的合规要求之余,符合中国相关合规要求亦是不容忽视的重点,尤其需要注意满足中国证监会的境外上市备案要求。
而且以de-SPAC方式赴美上市同样属于需要履行中国证监会境外上市备案程序的情形。另外,赴美上市的中国企业在满足SEC提出的信息披露要求之余,还需处理好网络安全和数据合规问题。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运营者以de-SPAC方式赴美国上市,仍需事先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
网络安全审查同样会关注到国内企业在境外上市过程中向SEC、证券交易所和中介机构提供的材料内容。因此,在SPAC新规要求下,国内企业以de-SPAC方式赴美上市需要承担更为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